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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手记之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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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十月初十

    今天,姐妹们相约去郊游,去天青山踏青爬山,我穿了中袖粉红的t恤衫、粉红的运动裤和运动鞋,戴着长长遮沿的旅游帽,开心的坐在豪华的旅游汽车上,似乎粉红于我便代表了青春代表了朝气。

    到了天青山脚下,十几个男孩女孩欢呼雀跃着准备爬山,我与巧芬、曼珍一起,各自背着背包随着大部队一起享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山路陡峭,却一路清泉流泻,热了就掬一捧水,扬在脸上,凉凉地舒服着你的心。

    大队人马走在半山腰,我突然发现了一片极美丽的拳头大小的花丛,淡紫的花,花边渐渐的由紫到白,桔黄的花蕊远望去正随风颤动。

    我兴奋的跑过去,只折一支,只因为太喜欢,这样就无损那一整片的灿烂吧。

    拿在手中,正欲返回。

    忽然,“别动!”,这一声惊叫吓得我再不敢动分毫。

    一个男生握住了我的手,我眼前是一条碗口粗的蛇,头伸得长长的,吐着信子,似乎正想扑过来。

    我瘫软了身子,一动不动的靠在男生的怀里,贪婪的要汲取一份力量的支持。

    就这样僵持着,我们望着它,它望着我们,随后,奇迹发生了,蛇“吱吱”地叫着走了,转眼就没入了草丛中。

    我一下子跌坐在青草上,男生轻拍着我的背,“不怕,其实蛇也是通人性的,你不犯它,它自然不会犯你。”

    我转首,却是一个高大俊美的男生,我莞尔一笑,转身跑了。

    那一天在回程的路上,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杨天易”。

    农历十月十七

    今天,中午天易约我吃晚饭,我想也不想的回绝了。

    他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晚上我要请你吃饭。”

    他朗朗笑着挂了电话。

    那一天我们约在了一家陕西风味的小店里吃晚餐,我不记得我们都吃了什么菜,只记得我吃得开心,笑得灿烂,谈得更愉快。

    农历十月二十八

    我知道我恋爱了,每一刻的闲暇眼前都是天易的音容笑貌,却无奈我们分别在这个城市的南北两极,总不能不顾了工作天天约会。

    渐渐地电话成了我们联络爱的工具。

    他常常在半夜三更跑到路边用公用电话打给我,他说这样子才便宜才不会浪费。

    我便靠在柔软的枕头上,一边与他低低絮语,一边想象着他站在昏黄路灯下给我打电话的情景,三十分钟、一小时、甚至两个小时。时间总是在指间吹弹而过。

    我说我舍不得挂掉电话,挂了这一夜又将无眠。

    他说在我们讲电话的时候,他好希望我突然出现在他高高的身影后,然后搂住他再也不撒手

    这些天,我连在梦里都是笑着的。

    因为我好幸福。

    农历一月二十八日

    今天是我和天易认识整整一百天的日子。

    我与他原只是这异乡里两颗孤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