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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新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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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郎现在不是那么恋着段氏兄妹了,因为他有了新宠:陆健儿。

    陆健儿是他的新宠,他也是陆健儿的新宠,两人火速拾起了旧日友情,在陆健儿眼中,金玉郎简直就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可怜虫,他名义上是金家的二爷,可其实金家是他哥哥金效坤的家,他在那里充其量只能算是寄住;他的太太也不爱他,逼得他每天只能早出晚归的在大街上晃,简直和个流浪儿差不多。当然,他有钱,可他的身家在陆健儿看来,也算不得什么惊人的财富,只不过证明了他出身确实颇有根底、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罢了。

    陆健儿怜悯他,然而无意在仕途上提拔他,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只是个柔弱天真的纨绔少爷,好像做任何正事都不会靠谱。所以陆健儿对他所能提供的援助,就是请他随着自己到天津玩上几天,免得他成天流离失所,只能到那家破报馆里傻坐着。

    金玉郎收到了陆健儿这份邀请,欣然接受——在陆健儿的眼中,这又是金玉郎的一桩优点:金玉郎仿佛是不大懂这人世间的礼数,心里愿意,便一口答应,不讲客套虚礼,有点清新脱俗的意思。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脱俗,可这脱俗的程度也是需要他暗自计算的,幸而他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计算起来也不需要花费多少心力。带着他那一身恰到好处的清新之气,他跟着陆健儿出了发,这一路上,两人坐在包厢里促膝长谈,谈了什么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二人应该是相当的投机,因为下了火车之后,陆健儿竟然直接把金玉郎带到了自己家中——他这个家乃是一处秘密的小公馆,连他的爹娘和太太都不知晓,而这小公馆之所以如此的秘密,则是因为里面藏了他心爱的一位姨太太,以及一个襁褓之中的小儿子。

    陆健儿回国之后才结了婚,到如今统共也不到两年,太太的娘家又是有权势的,所以他万不敢让自己这处小公馆曝光,平时也从不带人过来,唯独金玉郎让他破了例。他在中学时代,常会到金玉郎家里借宿,金家上下对他可都不错,而如今金玉郎变成了孤雁,无依无靠怪可怜的,他便念了旧情,也想还他一点家庭的温暖。

    金玉郎乖乖的跟着他去了小公馆,楼上楼下的参观了房屋,也见了房屋里的女主人和小少爷。女主人是个柔而美的江南女子,讲起话来莺声呖呖,果然是个招人爱的佳人。金玉郎看看她,又看看陆健儿,然后便是抿着嘴笑。陆健儿问他:“你笑什么?”

    他笑着沉吟,过了一会儿才会答道:“我是为你高兴,你这个家很好。房子好,太太对你也好。”

    姨太太一听这位摩登先生称自己为“太太”,无形之中给自己添了身份,自然是心花怒放,陆健儿却以为他是见了自己这样的好日子,触景生情,便干巴巴的开了口:“你若喜欢这里,往后就常来——”

    他这话没说完,因为姨太太心花怒放之余也开了口,两人异口同声,所讲的话几乎就是一字不差。两人都感觉这未免太巧,忍不住相视要笑,金玉郎看在眼里,心中便是暗想:“他们在恋爱。”

    “恋爱”这种东西,似乎无论怎么看,都是甜蜜美好的,都是可以“直教人生死相许”的。于是金玉郎忽然好奇到了极致,恨不得立刻也去真正的恋爱一次。

    姨太太被金玉郎看得不好意思了,含着笑意一转身一拧肩,只说要到厨房瞧瞧晚饭预备得如何。等她走得远了,陆健儿对金玉郎说道:“你家里的那个,若是实在不可救药,那你也犯不上和她怄气,什么时候遇上知心的人,再讨一房就是了。你看我这一份家,不是很好吗?”

    金玉郎点点头:“是很好。”

    “要是觉得好,以后就常来,做客也行,住也行,我全欢迎。”说到这里,陆健儿领他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了,点了一支香烟向后一靠,他深吸了一口,然后喷着青烟追忆往昔:“就像我原来在你家一样。”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金玉郎却是摇了头:“那不好。你不在这里长住,我怎么好常来?我今天跟着你过来,就是想看看你的新家,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你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想瞧一瞧。”

    陆健儿翘着二郎腿,本来是已经要陷进那软沙发里了,如今听了这话,他惊讶得向上挣了一下:“一会儿你还走?”

    金玉郎理直气壮的回答:“我当然要走。在火车上,你不是说你明天要起早出门去办什么——什么军务吗?”

    “我办我的事,和你有什么相干?你安心做你的客就得了。”

    金玉郎依旧是摇头:“我去住利顺德,那儿也挺舒服的。”

    陆健儿,相当罕见的,皱了眉头:“为什么?”

    金玉郎被他问得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声音也低了些许:“你这个家里人少,你又总是出去忙,我在这儿住着不合适。”

    陆健儿明白过来了,心中哭笑不得,神情则是一片漠然:“男女有别?为了避嫌?”

    金玉郎这回没说话,直接向他一点头。

    陆健儿说道:“想多了,没必要。”

    金玉郎直视了他的眼睛:“你是我失而复得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不多,所以对我来讲,我们的友情很珍贵。珍贵到——”

    他一时不知如何措辞,垂眼望向地面,他思索了一下,才把话继续说了下去:“就是珍贵到,一点隐患都不可以有。”

    然后他再次抬头面对了陆健儿:“这回,你明白了吧?”

    陆健儿没说话,一边吸烟一边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心里暗暗的有点感动。他想金玉郎再怎么不成器,至少有颗真心,是个好人。

    不过也不能就此轻信了他,所以陆健儿这次就只是感动而已,等到姨太太那边张罗开晚饭时,他受了饭菜香气的诱惑,馋虫一动,干脆连感动都不感动了,整个人变成了一尊冷硬无情的塑像,除了食欲,一无所有。

    晚饭过后,陆健儿拗不过金玉郎,于是亲自送他去了利顺德,等金玉郎开好了房间,他才离去。金玉郎独自上楼,在那幽暗走廊里一边前行,一边挺轻松的做了个鬼脸。今晚他是情深意重的小学弟,明天白天迎接段氏兄妹,晚上再和陆健儿见面。

    到了翌日,段氏兄妹如约而至,这二人都是心事重重的,表面上又不愿向着金玉郎流露出来,所以见金玉郎晚上要同朋友出门玩去,还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于是这一天金玉郎依旧是一身轻松,欢欢喜喜的去找了陆健儿。

    陆健儿并不是那种一味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儿,并且在德国的那几年没白住,真是沾染了几分洋派。和金玉郎在意大利俱乐部玩了一晚之后,两人意犹未尽,又移师了英租界的酒吧,这酒吧颇有名气,因为每晚都有白俄舞女们挽成一排跳大腿舞,引得各国好汉慕名而来、瞻仰雪白大腿。

    这一幕艳景,在北京城里可是绝看不到的,所以向来自诩天真纯洁的金玉郎,也在淡淡醉意和隐隐胃痛之中,盯着舞女们发了会儿呆。舞女们身上缠着金光闪烁的一丝半缕,在灯光下跳跃腾挪,高跟银皮鞋踏得地板嗵嗵响。陆健儿向他歪过头去,告诉他某某将军年初曾经花了两万块钱,讨了个十六岁的白俄美人儿做姨太太,而那美人儿也是在这里卖过大腿的。

    他一边听,一边点头,表示自己是个认真的好听众,而陆健儿见他不错眼珠的盯着舞台,以为他动了心,便又对他耳语道:“看上谁了?真看上了也好办,他们可比一般交际花便宜得多,将来腻了,花几个钱打发掉,也很容易。”

    金玉郎扭头望向陆健儿——陆健儿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因为永远面无表情,不过没关系,金玉郎本来也不是要看他,金玉郎这一转脸,为的是让他看清自己。

    然后,在酒精的微弱刺激下,他即兴发挥,轻声开了口:“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让我像你一样,找个喜欢的人,另安一份舒服的家。可我不能,我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过了今天,都不知道明天在哪里,还费那个力气干什么?”

    陆健儿不以为然:“你怎么还悲观起来了?”

    金玉郎向他苦笑了一下,然后凑到他耳边说道:“我大哥要杀我,已经杀过一次了,就在前几个月。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动手,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逃过第二次。”

    陆健儿听了这话,下意识的想说你是醉了,但话到嘴边,他一思索,又换了个问法:“前几个月,怎么杀的?”

    金玉郎抬起一条胳膊揽住了陆健儿的脖子,开始对着他的耳朵嘁嘁喳喳,因为全是实话实说,所以一点磕绊都不打。陆健儿越听越惊,任他说潮了自己的一只耳朵。等金玉郎这场耳语告一段落,他不动声色的转向金玉郎,顺势抽出手帕擦了擦那只耳朵:“那这事就这么算了?”

    金玉郎一歪脑袋一斜眼,目光落上桌面,意态颇为伶仃:“没证据,说了也没人信,不这么算了,又能怎么样?所以我现在不爱回家,我在家里,总是害怕。想要搬出去自己住,太太又不愿意。”

    “用不用我给你介绍两个保镖?”

    金玉郎笑了,目光横扫桌面,又盯住了他:“没事雇两个保镖跟着我?别人一定以为我发了疯。”随后他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死生有命,我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