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之城》作者:完颜清潇文案:有一天,小狼崽和他的狼王谈恋爱了origalnovel-bl-中篇-完结西方-去年夏天,我驱车沿着阿尔卑斯山脉一路游览,在因特拉肯短暂地逗留过三天。这一小段行程是计划外的,只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每到夏季就多雨多雾,出去六十多公里都是盘山路,开起来比较危险。我运气差,路过时不巧错过了一个晴天,安全起见,只好留在这里等大雾散掉再走。晚上我到镇子上瞎逛打发时间,发现一家小店,跟周围卖手表的免税店、卖肉肠焗面芝士火锅的餐厅挨挨挤挤地立在一块儿。这个店的门脸空荡荡的,还挺惹眼,我四围找了一圈,都没看到他家的招牌在哪里。从外面看,像是一个书店,不过半夜十一点早已经超出了正常书店的营业时间,现在还不打烊也是挺令人费解的。里面吊灯散发着暖光,投在未经打磨的原木桌椅上,仿佛给这些家居套了一层毛茸茸的罩子。窗玻璃上贴着各种书籍电影的海报,还有五花八门的照片,我发现这些东西都是用普通的半透明胶纸粘在窗玻璃上的,能够想象撕下来的时候得花多大功夫才能把残留在玻璃上的胶清理干净。这种不修边幅虽然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天然美吧,但看上去也是挺傻气的。我是被那些照片中的一张吸引,才决定进店里看看的。照片拍的是那座名叫梅菲斯特的赌城,整整六百平方公里的地界,像是众星拱月一样,那城市中一切的事物,都是为了地处中心地带的那个大赌场而存在的。照片上定格了傍晚时分的赌场,如同一个装扮华丽的巨大怪物,盘踞在城市中央。那一阵子我对赌场文化非常感兴趣,怀着猎奇的心态到过梅菲斯特,在照片静止的画面中,我甚至能看到那里流动的光影声色,哀哭和狂欢,川流不息的高档汽车,出入赌场的锦衣华服和衣衫褴褛。书店的展示窗里展示着非常不文艺、非常不高雅的赌场图景,这让我感到很好奇。甚至揣着一点儿炫耀自己的见识、“好意提醒”店主把那张不合时宜的照片换下来的心思,我推门走进了这家没有招牌的小店。下一秒就被里面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吓了一个激灵。唱机里这个乐队我还是熟悉的,su41,每次公路旅行我都喜欢在车里放他们的歌。不过书店里……还真不是一个和谐的搭配。不得不说,这栋建筑的隔音效果是很优秀。以至于站在街面上,凝视店里的陈设时,我还本能地产生了许多温馨的设想,谁知道现实竟是这样的。那声音大到来往的行人都忍不住侧目,我反倒成了窘在了原地的那一个,有种不小心把自家恶犬放出门扰民了的尴尬感。在准备原样退出去以前,坐在吧台后面的那个男人发现了我,他像是在等别的什么人来,也或者单纯只是对于我这个半夜上门的不速之客的到来有些意外,总之他脸上闪过错愕的神情,随即手忙脚乱地关掉了音乐。看到他脸上比我还要尴尬的表情,我内心平衡了。“hallo!”他起身说道。我大致能分辨出这是德语,但他的发音似乎不太好,我连标准德语都听不全,说也不会说几句,干脆摊开手以示无法交流。我看他面容清俊,没有这边常见的高鼻深目,是标准的亚裔长相,第一眼以为跟我同个国家的,还燃起了一丝他乡遇故知的激动,所以现在略有点儿失落。那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换了一句对我道:“bonjour,deoiavez-vobe?”(你好,你需要什么?)他说法语就顺畅多了,听上去很像广播里那种标准的声调,可惜法语我会的也不多。我心里有点儿惋惜,语言不通的话,其实很难聊什么,于是我干脆用中文对他说:“你们还在营业吗?”心想他要是听不懂那就算了,大不了点杯喝的坐一会儿,然后回旅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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