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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页(第1页)

尖叫,不止是女粉丝,男粉丝也开始尖叫,从后面传来的“最最,我爱你”快把林渐青的鼓膜给震破了,他揉了揉耳朵,这真不是听歌的好环境。“e,别的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就开始吧。”陈最说完这句,舞台上的灯光就暗了下去,随后一阵前奏响起。灯光再亮起时,陈最不知道怎么就飞快地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抱了个吉他,身后是乐队和和声。陈最也不多说什么,唱了起来,是他专辑的主打歌《born sick》。这张专辑主要是摇滚,陈最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嘶吼,不多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面对这么多歌迷,开始他还很紧张,音乐一旦响起,他一开嗓,很快就投入氛围中去了,好像所有人都不存在了,世界上就剩下他,和他的舞台。陈最唱歌,眼里含着一点光,脸上始终带着飞扬的笑容,他不仅在唱歌,他也在享受,享受音乐也享受做自己的快乐,这时候,他异常耀眼。林渐青在底下默默听着,跟那些情绪被调动起来,不管不顾尖叫甚至哭泣的歌迷不一样,林渐青冷静得像一块大理石塑像。他没什么动作,墨镜口罩下的脸也没什么表情,可是在这冷静的外表下,他的心却并不平静。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已经过半,除了自己的歌,还唱了一些他喜欢的老歌,attack乐队的,史苍的……陈最只凭唱歌就把会场的气氛烘得很热烈。陈最停下来,抹了抹脸上的汗:“接下来给大家唱一首新歌。但其实这首歌写了挺久了,因为种种原因,现在才拿出来唱……”林渐青的心突然揪紧,会是《神明》吗?他之前说过还给他的,陈最没拿那个u盘,但词曲肯定是烂熟于心的。到现在林渐青才察觉到多希望陈最在舞台上唱这首歌。前奏响起,并不是。失望,非常失望。林渐青抱着胳膊听陈最把这首歌唱完,是首不错的摇滚。知道《神明》是陈最写的后,林渐青还想过,那么二十出头的小孩儿,怎么会写这么深沉的歌,太不符合他的风格了。现在才知道,陈最的确更适合也更擅长摇滚,这些都很好,却都没有空寂辽远满含寂寞和深情的《神明》好。两个小时的演唱会结束了,然而歌迷的热情不减,要求返场。陈最声音已经哑了,中间没有别人,全是他自己卖力唱了两个钟头。在歌迷的热烈要求中,陈最还是返场了。他无奈地笑了笑,一把沙哑的嗓子:“我唱不动了,真的。”下面大喊:“不要你唱,你呆一会儿。”“是啊,最最别走。”“最后一首,我唱不动了,你们唱吧,我给你们伴奏。”工作人员给陈最搬来一张凳子,他抱着吉他,坐在凳子上,短短的发茬全是晶亮的汗水,“我唱前面,到了高潮我弹琴你们唱。”陈最拨出一串音符,又是《born sick》,陈最哑着嗓子,唱完前面低音部分,顿了一下,拍了拍话筒,说:“来了。”随即他拨出一串和弦。上万人整齐地吼出高潮的我不想了林渐青在台下,眼睛有些湿,他倒是明白,这不过是在这种气氛中的情绪放大,并不是真的疯狂感动。可是他看着陈最在台上的样子,他曾经离得那么近却也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让他的心一阵一阵悸动着。他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他希望陈最能在这样的舞台上唱一次《神明》,曾经写给他一个人的歌。演唱会结束了,歌迷还没有马上离开,希望等到陈最。林渐青起来直接往后台走,遇到阻碍时他就把墨镜揭一揭,工作人员没人不认识他,只当他是陈最的朋友来给他捧场的,都自动让开了。简易化妆间里挤了很多人,坐在他前排的人都在,所有人都围着陈最在热烈地说着什么。看到林渐青进去,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目光随着他往陈最的位置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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