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如意了,饶书蕾便要让人知道她的不如意,开始无理取闹,随意的发脾气,将她的不满告诉容晗,却又将原因隐瞒的好好的,不曾透漏半点。容晗虽爱饶书蕾,可并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是不知她的想法,两人之间开始单方面的冷战。爱,会随着时间日益加深,亦会因时间日益消磨,不去维护,单方面的付出,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淡。容晗的爱,被从不去维护感情的饶书蕾渐渐消磨,从开始想尽办法的哄让,慢慢能做到视而不见,江湖中有名的神仙眷侣,名存实亡。有爱过吗?大概是爱过的。饶书蕾守着清冷的房间,默默地询问自己,现在的她,已经和不耐哄她的容晗分房而睡,她又放不下面子去将人哄回来,只能一人孤单的待在房间里。初见容晗的时候,惊鸿一瞥,刹那间的心动,让饶书蕾认为,这就是爱。年轻易冲动,敢爱敢恨,既然爱了,又是幼时定下的婚约,近水楼台,仗着这份不同,很轻易的便能靠近对外人紧闭心门的容晗,得到回应,饶书蕾便迫不及待的将人打上了属于自己的标签,享受着其他人或艳羡或佩服的目光。初识,是有爱的,只是那份爱,随着时间的流逝,被不珍惜的饶书蕾消耗殆尽。独自一人躺在床上,饶书蕾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不满,想要时间倒流,重新来过。迷迷糊糊中,饶书蕾在幻想中陷入了沉眠,再次睁眼的时候,竟是回到了赖在容家山庄吃住的君子端方(四)手持一柄精致的精钢剑,极薄的剑身在空气中似见颤抖,白色的身影在林间如游龙穿梭,跃起落下间剑光闪烁,利落的动作带起阵阵落叶纷飞,时而闪过的银光,可见剑势之中隐含的凌厉之色。作为武林中对抗魔教的中流砥柱,虽年纪轻轻,却已达到一流高手的水平,在当代武林中算是顶尖高手行列了。起手收剑,陆孟源拿出一块方帕,轻轻擦了擦额头冒出的细密汗珠,坐到不远处的石椅上,准备稍作休息。这里是原主经常练剑的地方,位于容家山庄后面的一片树林,片刻便可赶到,倒是方便。因原主经常在此练剑的原因,桌椅凳子都是常备,经常有人擦拭,在主人家在此练剑的时候,没有原主的吩咐,也会有人准备些茶水吃食。这足以见得有一个好管家是多么的重要,可以享受到全方位令人舒心的照顾,无需你歪多费心思。可能到了哪里,都有以衣衬人的国际惯例,每到有正魔之分的地方,很多人会以黑白来代表己身所处阵营,原主亦是如此,常年一袭白衣,哪怕练剑这样的体力活,亦不会改变衣着颜色。平时倒还好,小心些勤换衣物便好,也并无感到有何不妥之处。最令人绝望的,大概还是与人交手之时,实力相差大些的还好,能避着不让鲜血沾染到衣服上,否则,白色的衣服上染血那叫一个明显,一个不小心,成为现世修罗也是极有可能的,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也不为过。陆孟源应该庆幸,正魔之间的大规模争斗极少,现阶段暂时没有令他烦忧的血渐白衣的糟心纷争,还有时间让他精进一下武功,到了真正轮到他上场的时候,不至于太过狼狈。好在原主还算精致,不至于常年穿一种样式的衣服,各色款式不带重样的,倒是不会让人感到厌倦。一壶酒自远处飞射而来,向着陆孟源的脸部袭来,看来对方是半点不担忧自己一个失手,让酒壶和他的脸亲密接触,以致破相的惨剧发生。多大仇多大恨,打人不打脸,哪有直接往脸上招呼的。来人要么是仇人,要么是对他的武功颇为自信,陆孟源心中判断着,也不忘将酒壶接住,省的他一来,就毁了原主这张俊秀无双的脸。“晗儿~,多日不见,可是想吾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陆孟源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句晗儿叫的那叫一个九曲十八弯,配上造作的男声,可是让他有些承受不住。不用看人,陆孟源便知道来人是谁,毕竟是在原主心中是作为极大的心理阴影存在着,后又成为最为愧疚感谢的对象,陆孟源想不关注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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